“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的客体具体有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以及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这一概念是从西方引入的。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由17世纪中叶法国学者卡普佐夫首创。后来,比利时法学家皮卡提出“知识产权”理论。他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范畴,它根本不同于对物的所有权。这一学说在国际上得到广泛传播并为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所承认。”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立即在线咨询 >
法制法律网,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CopyRight@2003-2022 fazhi.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22016495号-2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39 674 669@qq.com